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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价继续上涨考验 底线更严厉措施或出台

来源:新华网综合 2010-05-18 08:29:00

新华网消息据每日经济新闻

楼市调控在近期疾风骤雨,房价走势却仍扑朔迷离,调控政策在金融领域是否又要动大手笔?这是个引发市场聚焦与担忧的问题。【传发改委正起草楼市新文件更严厉调控正在酝酿】

2010年4月,楼市遭遇“严厉”调控, 是一线城市成交量惨跌,但是房价依旧坚挺。市场人士分析,管理层或将出台在力度和范围上更严厉的调控新政,剑指高房价。

对于目前调控的执行情况,银行人士认为,银行并没有“躲猫猫”;由于感觉到管理层调控的决心,有些中小银行已暂停房贷业务。

或有后续新政跟进

上周有报道称,国家发改委正在牵头起草一部“更严厉”的关于楼市调控政策的新文件,力度和范围将大于不久前出台的 “新国十条”。而新政的出台时间,将视本次楼市调控情况而定,如果调控达不到预期,将会很快出台。

虽然该传闻并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肯定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也于昨日(5月17日)表示目前并无楼市调控新政出台,但更严厉的楼市调控措施又将出台的风声近日却愈演愈烈,直接触动市场敏感的神经。

“4月出台的楼市调控政策主要是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,这一点要与使房价马上下跌要区分开来。”中国社科院经济学博士付立春在接受《每日经济新闻》采访时指出,如果房价还是持续过快上涨,调控政策并没有达到目的,后续的调控政策肯定还会跟进。

付立春表示,四月的楼市调控风暴,主要是看房价的过快上涨能不能被有效抑制,而不是马上就要房价过快下跌。“过快下跌首先是不太现实,其次对银行等机构会造成危机性的不良影响。”他指出。

记者发现,虽然楼市调控下住宅成交量出现惨跌,但此前疯涨的房价如今却依然坚挺,二线城市大多数楼盘非但没有 ,甚至有继续上涨的势头。

对此,付立春分析说,个别二线城市在经历调控的过程中,需要传递的周期和时间,不可能立刻急刹车。目前各别城市的房价还在过快上涨,可能是因为政策没有跟上或者执行不够。他认为,地方 有必要针对各自的情况制定地方版的楼市调控政策。

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在接受《每日经济新闻》采访时也指出,此轮的地产调控风暴较以往不同的是,地产商对政策要达到的目的很清楚,而调控的效果需要时间来验证,并不一定能让房价快速下降。

调控不能急功近利

自2009年底,从“国四条”、“国十一条”到近期的“新国十条”,一系列的“政策重拳”出台都旨在勒住高价房疯涨的缰绳。随着北京等一线城市楼市调控政策的严厉出台,更让市场看到从 到地方调控楼市的决心。

“房价跟股票一样,不是说想调到哪个价位就调到哪个价位,政策上只能等等看看,如果楼市调控政策一出台,房价第二天就能掉下来,那这个政策就太牛了。”鲁政委向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指出,楼市调控政策的效果需要时间验证,任何经济政策的出台都不能马上解决问题,不能过于急功近利,也不能操之过急,目前 可能的政策操作就是“等等看看”。

鲁政委进一步分析称,政策在相当短的时间里,不可能马上出效果,开发商的资金链也不可能马上就断,目前楼市的成交量开始萎缩,虽然还不能确认房价是否下跌,但这也可能是房价即将出现变化的前兆。

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近日也向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表示,对于后续政策的出台,不能“操之过急”。她认为,至少要等到今年第三季度,才能准确地判断本轮政策的效果,并做出进一步的决策。

一位接近国土部的 也向记者表示,旨在扩大政策性住房用地供应、打击囤地炒地的土地政策已基本出台完毕,重在执行,近期不太可能在土地政策上做出调整。

银行没有“躲猫猫”

有业内观点认为,一旦此次楼市调控不明显,银行在实施新政时执行力度可能执行不足,存在 “松绑”现象,而在下一轮更严厉的调控政策中,可能首先利用金融这把利剑。

对此,某股份制商业银行房贷负责人告诉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,银行也“嗅”到管理层调控的决心,谁也不敢“顶风作案”违规操作,一些中小银行已暂停房贷业务。

鲁政委也指出,银行在此轮楼市调控中并未“躲猫猫”,在第三套房的停贷方面和房贷利率首付方面也都严格执行。

同时,鲁政委还表示,从中长期来看,还是应该增加房屋的供应,以分流 的需求,解决楼市的本质问题。他补充道,目前楼市的 需求如此旺盛,如果金融市场有丰富的金融 产品,引导这部分资金分流,或许楼市的供需也能得到一定的缓解。

付立春指出,现有的楼市调控政策趋于温和、稳定,如果能真正稳定实施的话效果也将会明显。如果进一步抑制楼市贷款的话,由于政策的出台是指导性的,对金融秩序的影响会较大。

他表示,如果房价近期过快上涨的现象能得到抑制,同时有小幅回落的话,这个局面是比较理想的,对 、投机的“挤出效应”也比较明显。

业内观点

“国十条”配套政策仍待出台

每经记者 发自北京

“上海对住房持有环节的房产税如何征收、如何具有可操作性等目前还在研究,具体方案还没有正式确定。”针对上海市即将开征房产税的说法,新华社近日作出上述报道。

事实上,在“国十条”出台一个月后,各界对于其配套政策的猜测不断,其中既包括备受关注的房产税,也包括尚未出台的二套房认定标准。

根据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的采访,多数业内人士认为,房产税的开征或仅限于上海等个别房价上涨过快城市,难以在推广。在政策观察期的近两三个月内,“重磅”政策不太可能出台。

房产税或仅限上海

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,上海的调控细则正在制定过程中。

该人士表示,新政将对自住性购房需求予以鼓励,确保其不受影响;对 投机性购房需求则会从严抑制,以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。

从上述表态中,容易看出上海市相关部门的态度,但对于房产税何时出台,则难以得出确切的信息。

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表示,尽管难度较大,上海市仍有可能在近期出台房产税,但短期内向推广的可能性不大。

他表示,作为调控市场的重磅政策,房产税的出台主要面向个别“房价上涨过快”的城市,对于大多数城市而言,目前尚不适合出台。

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牛凤瑞也认为,开征房产税需要两个基本条件:城市不动产产权确认、不动产资产评估。他表示,在我国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的阶段,上述两个问题还难以解决,使得开征房产税的难度加大。

他同时表示,作为试点城市,上海出台房产税的主要目的在于观察政策效果,短期内不大可能推开。

多数业内人士认为,房产税作为已有税种,比物业税更易操作,其开征也变得较为可行。

据了解,我国的房产税于1986年起征,征收范围为营业性房产。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.2%;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%。

对于近期 “房产税或先从增量房起征”的传言,上海市相关部门尚未做出明确回应。

二套房细则“照顾”改善型需求

同样备受关注的,还有二套房的认定标准。按照“国十条”的规定,“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,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%,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.1倍。”这被认为是 有力的调控措施。

“二套房细则认定需考虑改善型需求。”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中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。

据了解,二套房的认定目前由住建部牵头,联合银监会、央行制定细则。但此前,银监会银行 一部主任杨家才向媒体表示,二套房“认房不认贷”,即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以房屋数量为限,以家庭为单位,不再以银行信贷记录为准。

一位接近住建部的人士表示,上世纪90年代末的公房、房改房比较旧,人均居住面积也很小,这部分人在改善住房状况时,不应受到政策的限制。与之相应的,“小房子换大房子,旧房子换新房子”也应得到支持。

牛凤瑞也认为,我国的居民目前的大部分需求都是改善型需求,需要支持。

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在近日做客中国 网时表示,二套房的认定标准还在制定中。鉴于一些城市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尚不完善,实际操作中,还需要其他信息作为补充。

上述接近住建部的人士表示,由于改善型需求在市场中占比较大,住建部在拟定认定标准时应该予以考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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